《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该返还租赁物。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联系不上,等于他放弃了优先承租权,也宣告了合同的自动解除。
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
《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该返还租赁物。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联系不上,等于他放弃了优先承租权,也宣告了合同的自动解除。
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