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要列明以下内容:
1.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 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 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 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 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 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 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 违约责任。
9. 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