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为3分,创新难度分值为0.2分。
1. 动作规格: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2. 演练水平: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演练技巧、编排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3. 创新难度动作: 运动员临场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由裁判长按确认的分值予以加分。
4. 裁判长的扣分: 裁判长对起收势不符者扣0.1分;运动员重做扣1分;出界扣0.1或0.2分;平衡时间不足扣0.1或0.2分;太极拳、剑和集体项目套路完成时间超出规定时间5秒,扣0.1分,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