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质数只有几个因数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1-22 18:27:09

一个质数只有两个因数,即1和它本身。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一个合数最少有三个因数。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 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 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 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 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5. 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