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需要的手续和材料有:
1. 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 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