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 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 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 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 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 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 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 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 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