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4.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5. 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6. 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7. 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8. 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