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定义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必须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其考试科目为: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通过要求为达到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