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安置房合同不可以转让。
但是应该是有条件的:
1. 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2. 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3. 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合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
4. 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