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反函数的结论有:
1. 互为反函数的两个函数的图象关于直线y=x对称。
2. 函数存在反函数的充要条件是,函数在它的定义域上是单调的。
3. 一个函数与它的反函数在相应区间上单调性一致。
4. 偶函数一定不存在反函数,奇函数不一定存在反函数。若一个奇函数存在反函数,则它的反函数也是奇函数。
5. 一切隐函数具有反函数。
6. 一段连续的函数的单调性在对应区间内具有一致性。
7. 严格增的函数一定有严格增的反函数,反函数存在定理。
8. 反函数是相互的。
9. 定义域、值域相反对应法则互逆。
互为反函数的结论有:
1. 互为反函数的两个函数的图象关于直线y=x对称。
2. 函数存在反函数的充要条件是,函数在它的定义域上是单调的。
3. 一个函数与它的反函数在相应区间上单调性一致。
4. 偶函数一定不存在反函数,奇函数不一定存在反函数。若一个奇函数存在反函数,则它的反函数也是奇函数。
5. 一切隐函数具有反函数。
6. 一段连续的函数的单调性在对应区间内具有一致性。
7. 严格增的函数一定有严格增的反函数,反函数存在定理。
8. 反函数是相互的。
9. 定义域、值域相反对应法则互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