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信息。
2. 工程的大体情况。
3. 工程承包的范围。
4. 工期。
5. 工程的质量标准与保修条款。
6. 合同的价款。
7. 施工中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8. 竣工验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