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比赛的得分规则:
1. 一本: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有速度、有力量,把对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达30秒钟;逼迫对方的肘关节或勒绞对方颈部使之拍垫子认输;对方受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运动员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结束,算是获得一本胜利。
2. 有技: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完全成功,不够判为一本,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5秒钟以上,但不到30秒钟对方运动员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有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个有技,比赛即结束,算获得胜利。
3. 有效:站立时使用的技术只有部分成功,不够判为有技;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0秒钟以上,不到25秒钟对方受到1次注意的处罚;均得有效。
4. 效果: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仅使对方的体侧、胸腹、臀部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10秒钟以上,不到20秒钟;对方受到1次指导的处罚;均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