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2. 非市区户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