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形式,指用时态非谓语动词动名词不定式分词。
语法形式归并为两大类:
1. 综合性的语法手段,即表现于一个词的语法手段,由于这些变化是在一个词内部进行的,通常把这种变化称为形态变化,或者词法手段。
2. 分析式语法手段,即表现于几个词或一个句子的语法手段,如词序、辅助词、轻重音、语调等,这种手段也叫句法手段。
语法意义,是指语法单位在组合和聚合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意义,是词进入语法组合之后由语法结构所赋予的词义之外的意义,由语法形式表示的反映词语的组合方式、组合功能、表述功能等的高度抽象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