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怀孕初期孕妇的体温会升高,到孕中期(孕13周)以后,体温就会回复到原来的正常体温状态。女性怀孕后体温会有所升高,一般在36.9℃-37.2℃之间。这种高温期如果持续21天以上,而且无其他异常反应,月经也不来潮,甚至出现早期的妊娠反应,一般可以认定是怀孕的表现。如果体温忽高忽低,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有习惯性流产的患者,更应该及时采取措施。
怀孕初期的体温变化是因为孕激素具有升温作用,可使体温比正常升高0.3-0.4℃。一般来说女性的基础体温会随生理期变化而变化,女性在月经来潮前后,身体在雌激素的作用下体温会维持在36.5℃左右,然后体温逐渐下降,在排卵期体温将至最低;排卵后或受孕后,由于受到孕激素影响,体温会升高0.3-0.4℃。下次月经来或来的前一天体温又将至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