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监考要求:
1. 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准时参加监考。
2. 开考前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清理桌面使桌堂朝前,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下发。
3.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巡视考场,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 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当中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停止该生考试,没收试卷,做好记录,并保留作弊资料,要求学生签名确认。
5. 开考4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中间不得离开考场,在考试时间范围内不得督促学生提前交卷。
6. 考试结束铃响,监考教师按学生学号顺序整理好考卷,按统一顺序排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