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出新规,配合《电商法》落实
1. 针对《电商法》和市场监督236号文,各大电商平台也开始发布新规,配合相关工作。
而京东平台,先于其他平台发布了平台管理新规公告,公告中要求各经营商户限时上传相关证件信息,而对于未能按要求上传信息的,将予以扣分直至下架所有商品的处罚。
具体规定为:
1. 2018年12月7日,未完成行政许可资质展示的,京东平台将依据平台规则扣除商家6点积分。
2. 2018年12月14日,仍未完成行政许可上传、维护、展示的,平台将依据规则,扣除商家25点积分,并下架所有类目下的产品。
2.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落实网商登记工作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尽快依法办理登记。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告营业执照信息。而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需要展示《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