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
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
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3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
因此,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28条也明确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也就是说,如果流标,整个招标就无效,招标必须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