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