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自书遗嘱并不是一定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即可:
1. 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都属于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
4. 遗嘱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