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 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搜索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2. 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
3.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4.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
5.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