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限额是按税务规定的标准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额,主要包括:
1. 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2.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
3. 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4. 提取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管理费、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违法经营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款、灾害事故损失赔偿、非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