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贷款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4.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7.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8.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9.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