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不一定是本单位的财产。除本单位的外,利用职权或方便条侵占与本单位有关系的单位的财产的也定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并不是单纯涉及“本单位财物”,而是全面考量犯罪方式是否与职务有关,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的这一特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