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中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43个区市县,面积82402.95平方千米,3002万人。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中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43个区市县,面积82402.95平方千米,3002万人。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