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期限对应的是附终止期限的合同,附终止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置一定的终止期限,以终止期限的到来终止合同效力的合同。
若合同中附有合同的终止期限,终止期限到来时该合同自动失效,不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
此时对于原合同约定未履行部分,如果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仍旧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那么仍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可以追究一方未履行完毕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