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参与某人去世3周年纪念的人都是与去世的人有亲戚关系的。为去世的人举办3周年纪念的都是去世之人的至亲,旨在对去世之人的缅怀与感恩,藉此提醒总是沉浸在悲伤中的人“逝者已矣”,要懂得珍惜生命和爱人,既是对以往的亲人再一次告别,也是对社会关系的延续和巩固,以便活着的人更好的生活。
对于3周年之前的守孝人来说,这种守孝的行为其实是在报恩,报父母的恩。我们常说:“我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孩子在三岁以前的三年,日日夜夜也离不开父母(尤其母亲),一切都要靠父母,尽心尽力照料了三年,直到我们脱离了“三岁小孩”阶段,从婴儿进入幼儿(可以暂时脱离父母进入幼儿园)了。父母逝世后,守孝三年,日夜不离,是为了报这三年的恩。所以,人去世3周年一般遵循当地习俗和制礼,要举办正式的3周年纪念活动。那么以后的每年忌日,一般只在至亲之中进行家庭聚会形式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