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八岁在古代没有具体的称呼,可以叫做二九年华。女子在不同年纪的称呼分别是:
1. 10岁——髻年。
2. 12岁——金钗之年。
3. 13-14岁——豆蔻年华。
4. 13-15岁——舞勺之年。
5. 15岁——及笄之年。
6. 16岁——碧玉年华。
7. 20岁——桃李年华。
8. 24岁——花蓓(信)年华。
9. 出嫁——标梅之年。
10. 30岁——半老徐娘。
古代女子十五岁就算成年,可以结婚,叫做及笄。及笄亦作“既笄”。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此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也指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如“年已及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