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 承揽人并不依附于定做人,而雇工是依附于雇主的。
2. 承揽人有权自行安排工作的时间、工序等,而雇工只能依雇主的指示行为。
3. 承揽人一般是自己准备所需设备及工具的,而雇工的劳动工具及设备一般是雇主提供的。
4. 承揽人要承担定做物交付前的风险,而雇工不用。
5. 承揽人对定做物造成他人的损害承担责任,而雇工不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