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