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是什么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4-18 03:27:18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

1. 招股说明书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

4. 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