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及过户的手续办理流程是:
1. 提出公证申请。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需要全部到场。
2. 公证员审查。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对于交易房产的坐落、建筑面积、建筑年代、权属状况、交易金额、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时间、办理权属登记时间、违约金等这些关键条款必须要求非常明确具体。
3. 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八项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