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请示,发文机关可省略不写。
2. 主送机关:不要多头主送,不利于主管单位批复。
3. 请示原因:依据一般分为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两种,必要时可组合起来使用,更有说服力。
4. 请示事项:写明遇到的问题,有哪些不同的意见,现状如何,要求上级机关在哪些方面或具体问题上给予明确的指示。
5. 另起一行写结束语,常用的结束语有以上事项请明示、请核批、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核批准、妥否请批示。
6. 一文一事请示原则:请示必须是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个请求批准或解决的事项。
7. 落款另起一行,靠右排列,包括发文机关和日期,日期采用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