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销售收入。又称商品回笼,是指各种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的现金收入,是当前现金回笼的主要渠道。销售的商品大部分是消费资料,也包括部分生产资料。
2. 服务事业收入。又称“服务回笼”,是指依靠服务事业单位提供的劳务回笼现金,包括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饮食服务、房租水电、交通运输等现金收入。
3. 财税收入。也称“财政回笼”,是指各企业单位或个人向国家财政金库解交税款、罚没款项等回笼现金。如车胎牌照税、集市交易税、屠宰税等现金收入。
4. 信用收入。又称“信用回笼”,是指银行、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由于吸收存款、证券兑换、储蓄和收回贷款而收入的现金等。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加,储蓄额不断上升,已成为现金回笼的一条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