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Project Director)除了具有FIDIC条款中规定工程师具有中间人、设计者、施工监理、准仲裁员和业主代理人的地位外,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还具有特殊的地位。那么项目总监基本职责有哪些呢?
1. 项目总监要使“三控制”目标达到最佳结合。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对工程建设的质量、造价、工期的控制,总监的工作重点同样是做好“三控制”。然而,质量、造价、工期三者之间又是一个既矛盾又统一的系统,作为项目总监的基本职责就是要通过对三方面的有效控制,使得整个系统达到最优。第一,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永久性的工程,比如三峡工程等,这时项目总监一定要以质量为重,抓好质量控制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的工作。第二,要做好造价控制。随着项目管理的发展,现代项目管理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单纯的只注重施工阶级的管理了,它的范围已扩大到项目的全过程。再加之设计阶段对造价的影响达75%以上,所以项目总监一定要做好投资阶段的造价控制,同时转变观念,重视索赔工作。第三,做好工期控制工作。影响工期的因素很多,有人为的、技术的、资金方面的、环境等,因此项目总监要分析各种因素,采取措施,动态控制以保证工期。
2. 项目总监要抓好“二管理”的工作。所谓“二管理”是指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第一,信息是项目总监实施控制的基础,也是项目总监的决策依据。项目总监要从信息收集、整理、处理、存储等环节来抓好信息管理。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项目管理的信息化趋势已越来越明显,项目总监要充分利用这一现代化工具来完成信息管理。第二,工程建设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作为总监自己必须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另外,帮业主起草有关工程发包合同的条款,并参与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并代理业主严格监督承包商、供应商等发行合同,处理索赔与反索赔等。
3. 项目总监要做好协调工作。项目总监是受业主委托,代表监理单位,对承包商进行监督。这三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体,在工作上是相互促进,在管理上是互相制约。因此项目总监必须协调好三方的关系,自始至终遵循公正、公平、科学、诚信的原则,时刻树立换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