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仁爱之心,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树立诚信之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倡导孝敬之心,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增强责任之心,加强个人品德建设。
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观看文体表演时,主动关闭手机。
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塑造烟台人文明形象。
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不损坏公物。
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不乱停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文明在行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中提高素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