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 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