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最终是要把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可转让的财产都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则不可抵押。
1. 按规定,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子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别的财产。
2.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过同意抵押的荒山等荒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合同是不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生活中,也不会有人会把合同作为抵押的,因为合同有相对性,即使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也不能让合同义务方履行合同,该合同抵押权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在让对方提供抵押物时,最好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