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情形的财产没有必要做婚前公证:
1. 再婚者。
2. 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3. 经商办企业的夫妇。
4. 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5. 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6. 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妇。
7. 附条件的赠与者。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以下这些情形的财产没有必要做婚前公证:
1. 再婚者。
2. 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3. 经商办企业的夫妇。
4. 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5. 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6. 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妇。
7. 附条件的赠与者。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