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协议书:
买方:××。
身份证:××。
卖方:××。
身份证:××。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买卖协议达成以下协议:xx;
买方(签字):xx;
卖方(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土地买卖协议书:
买方:××。
身份证:××。
卖方:××。
身份证:××。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买卖协议达成以下协议:xx;
买方(签字):xx;
卖方(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