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电子产品都不属于危险废物,如电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由于其具有腐蚀性、易燃性的特性,所以均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特性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固体废物或者液体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二是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