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计算,享有中国籍著作权人的同等待遇,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起于作品创作完成或者首次发表之日,截止于该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