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课本和稿纸,不得携带手机和计算器,只准带必须的文具,考生必须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 考试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3.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4.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不准将考试试卷和草稿纸带走。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