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5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不含50人)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隐患的处理方式:
1. 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2. 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3.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