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是指陷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
佛教认为,“贪”是佛教修行的大敌,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所以将贪列为根本烦恼之一,并将“贪”与“嗔”、“痴”等一起作为有害众生修行的“三毒”。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
佛教认为对违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会使众生身心产生热恼、不安等精神作用,对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
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敌。
嗔恚是三毒中最重、其咎最深的,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
“痴”既为一切烦恼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烦恼之一。
而且它是随顺其他诸根本烦恼共同起着作用。
佛教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灭无明,断灭痴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