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6-22 01:36:50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