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部分规则:
1. 选择发球、接发球和场地的权力应通过选择硬币的正反面来决定。选对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2. 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了场地后,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
3. 在每发球两次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仍然不变,而且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4. 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根据场上的比分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
5. 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根据场上比分纠正运动员所站的方位后再继续比赛。
6. 当发球者发出的球触碰到网,叫“擦网”裁判应令发球者重新发球。直到没有擦网,或者其他发球失误合法还击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