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5. 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二手房按揭贷款通常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或评估价格的50%。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减去房屋已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减去房屋已使用年限。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