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提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储蓄账号、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购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复印件,如果所购房屋为二手房,还需提供房产证、契税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1.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职工即可领取经单位签字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批及录入,然后在盖有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上盖章。
3. 职工带上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手续,随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新便会将提取金额转到单位基本结算账户内,单位收款后再交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