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夫妻只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夫妻只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